据媒体报道,1997年3月14日,辉县市某中学教师徐洁被一辆违章轿车冲撞,导致高位截瘫。后来,徐洁打赢了官司,被告人被判刑15年,并判决附带民事赔偿57万元。但由于被告人家境贫困,徐洁一直拿不到赔偿。
蔡宁表示,这是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或者因为犯罪嫌疑人无法抓获,或者因为被告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或其亲属因得不到经济赔偿,陷于生活困顿或精神痛苦中,成为诱发各种不安定因素的社会问题。“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弱势群体,得不到经济赔偿而生活无着的被害人更是弱势群体。对他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不仅是司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和人权保障问题。”蔡宁代表说,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关注改善民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要,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需要。
张立勇、蔡宁都建议,尽快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对因遭受犯罪侵害又无法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可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专项基金,应以国家财政预算作为主要财源,同时接受社会捐赠。
其实,由财政出钱救助刑事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或其家属,我省已于去年出台办法并实施。我省规定,四类刑事案件受害人可申请救助,救助金额一般为人民币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
另据蔡宁透露,我省检察机关2005年以来,已在南阳、信阳等11个市级检察院,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被害人48人,发放救助金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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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今年将有重大推进
北京消息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称,5年来最高法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救助127万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54.8亿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新的一年内,司法救助工作将会有重大推进。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曹建明表示,这个问题已经列入最高法院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国不少法院都正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探索刑事受害人救助的具体措施。
曹建明还透露,被害人救助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很多政府部门都在参与和推进此事。他称:“最高人民法院正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一同研究具体方案。我相信,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在内的司法救助工作,2008年一定会有新的、重大的推进。”Z京华
【今日看点】大忙人
原来代表、委员们比记者还忙,午饭都没有办法吃
“可怜”代表午饭都吃不到嘴里
这两天采访委员和代表,最后说“抱歉打扰”的时候,他们总是谦虚地说:你们才是两会上最忙的人啊,就看见一批又一批记者匆匆忙忙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作为记者,我总是能“心安理得”地认同:跑全国两会的记者确实不易啊!但是,今天我跟随采访一名人大代表时才发现,原来代表、委员们比记者还忙,连午饭都没有办法吃。
中午的时候,河南团的原建国代表被电视台邀请到演播室做访谈。访谈还没有结束,门外已经聚集了五六家媒体的记者。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原建国刚一出来,记者们便围了过去。
“真的很抱歉,咱们恐怕要再约时间了,我现在要回去开会了。”原建国很抱歉地跟这批记者约了新的采访时间。他说,由于要做好人大代表的本职工作,所以记者的采访只能约在中午休息时间,为了配合记者们的工作,他们一般不会拒绝采访,采访一个接一个,就忙得连吃午饭的时间都没有了。
应支持民营资本开发建设新能源
□今报特派记者 王秋欣 夏友胜/文图“应该鼓励企业开发并利用新能源。”昨天,驻豫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在接受专访时表示,这是调整我省能源结构的一个很好的办法。“我省是能源大省,煤炭等能源比较丰富。”陈世强说,但是,能源的过度开采带来的新问题是,污染比较严重,环境也日益变坏,能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是发展新能源的时候了”。
新能源即可再生能源,也叫“绿色能源”,由于新能源项目建设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利润空间较小的因素,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建设领域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
陈世强建议,政府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开发建设新能源,降低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权项目开发和建设的门槛,出台相应的财政贴息、优惠贷款利率等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和经营新能源。
【人物档案】陈世强
驻豫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
【关键词】许霆案
许霆案比较特殊,判处盗窃金融机构罪不太合适
“广州许霆案”一审量刑明显过重
北京消息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但“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明显过重”。
姜兴长说,“广州许霆案”已经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关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数额巨大,定罪是应该的,“但取款过程和细节值得关注。包括机器故障是怎么形成的,钱是怎么取出来的,是否存在与金融机构内外勾结的行为等”。“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许霆案是比较特殊的,判处盗窃金融机构罪不太合适,判盗窃罪还是可以的,一审判无期明显是判重了。不过,银行在这个案子中也要总结教训,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姜兴长说,《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意味着,广州中院的判决和裁定,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姜兴长透露,案子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后,证据调查等工作依然在继续,“判决结果最早将于本月底揭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