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可明,副主任李子军、张玲、郭长义、赵路根、贺成亮、张有新,秘书长穆学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刘挺,市检察院检察长布孝军,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市人大机关各科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王可明主持会议。
会议初审了即将提交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六个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筹备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代表团组成和正副团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每日执行主席、特邀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等各类建议名单。
王可明要求,各位常委要尽职尽责,在即将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认真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