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乘坐他人三轮车,途中遭遇车祸死亡。3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车主赔偿死者家属7.3万余元。
2007年6月16日,被告郝二宝无证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载着王付荣等9人,途中因刹车失灵撞到山上,造成车辆损坏,车上人员全部受伤,王付荣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公安部门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王付荣无责任。后被告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王付荣家属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王付荣死亡,被告对事故的发生具有完全过错,王付荣无责任,被告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