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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霆3月31日在被告席上听法官宣读判决书 |


3月31日,许霆父亲在庭外高举横幅认为许霆无罪
广州中级法院关于许霆案前后量刑悬殊的释法答疑
中国网3月31日报道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
判决结果出来后,记者问许霆父亲许彩亮对于这个判决满不满意,许父回答说他还会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本判决最终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方能生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九成以上的网易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2007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中国网供网易专稿,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另据大洋网消息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许霆父亲许彩亮表示十分不满意,他认为许霆并没有犯罪,只是存在过错,所以不应该受到这么重的量刑,而是应该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