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日报道 4月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在出席“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时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今年择机推出水价涨价的措施。
至于各地上涨水价的幅度问题,唐铁军透露,具体价格调整是由地方政府来做,国家发改委只做监管工作,但提出了附加条件:与CPI、地方人均收入等指标挂钩。
水价上涨的“附加条件”
但是水价上涨今年恐怕“知易行难”。
唐铁军介绍,国家发改委日前向地方发出了关于水价的资源性产品调价的有关说明,各地调整水价应与地方稳定物价工作挂钩,今年CPI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尽量不考虑上涨水价。
据其透露,发改委在不影响地方经济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提出了水价上涨的一些“附加条件”。除了与CPI挂钩外,发改委还提出了一系列地方上涨水价需要“盯住”的指标,例如人均收入。
“地方水价上涨必须考虑当地居民可承受的价格水平。”唐铁军强调说。
另外,今年电价等其他资源类价格也排在涨价产品的队伍里。水价与电价等其他资源类产品涨价“谁先谁后”的问题,也是地方政府需要协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