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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婚姻登记条例

2008-4-07 15:53 来源: 网络 作者: 网络   查看: 10次 >>进入辉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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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netU*W!my ]    第一章 总则

Z@1T7P Oq9[:F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辉县网NW$t:V#R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辉县网 ?(kW.E k@'X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P z'C m7`+Q4Pq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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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l'e^R}+R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辉县网5Pw2mSo1D$F bB

    第二章 结婚登记辉县网a lBvWRX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辉县网.}Hn0hVd)i5Z)L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T\g-h!VO ]5S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辉县网s#|h)hI,T3n+I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nji7@2o4N2CE){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Y+S"o~G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辉县网%Z2e{,U5zPj#N2_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辉县网9MUe8n@Fy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辉县网mc%r+J!|%yh$EB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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