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 ①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薪(1995)11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3)前置条件:分配介绍信;增人计划卡;工资审批表;工资转移介绍信。
(4)办理程序:①各单位报工资审批表;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人事局。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不收费
(6)办理时限:即办
(7)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8)格式文本: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