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文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人事局窗口负责受理和审查,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办理。
(3)前置条件: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聘任花名册》一式三份。
(4)办理程序:①申领有关表格;②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签属意见。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不收费
(6)办理时限:即办
(7)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8)格式文本: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