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管理的报告的通知》(豫政办[1997]21号)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人事局窗口负责受理和审查,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办理。
(3)前置条件:①未入数据库人员,携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②已入数据库人员,携带《修改数据库信息登记表》; ③任职资格批文。
(4)办理程序:收取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打印证书;验印;下发。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收费标准:工本费8元/证。
依据:《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
(6)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8)格式文本: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