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定法律政策依据:省人事厅《关于有突出贡献专家、高级专家退休后提高退休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专技[1996]18号文)
(2)办理机构和办理岗位及责任:人事局窗口负责受理和送达单位,窗口首席代表科负责办理。
(3)前置条件:①综合报告;②《有突出贡献专家、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③专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退休证书。
(4)办理程序: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事局。
(5)收费标准和使用票据名称:不收费
(6)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后即办
(7)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8)格式文本: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