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价工字[2004]76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直有关单位,新奥燃气公司:
“西气东输”天然气豫北支线已供气我市。根据新乡新奥燃气公司《关于我市“西气东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申请》,我局成本队对其成本进行了监审,依据成本和邻市的价格水平,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报经市政府同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将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每立方米1.75元;工业用气每立方米1.90元;商业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2.15元。
二、此价格自2004年4月25日起抄见气量执行。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