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抵押双方填写抵押申请表,由土地登记者提交土地使用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或委托书。
2、实地勘查,由登记人员和评估人员到实地核实土地证与实地四至界限、面积、 用途,扣除不能作土地 抵押的土地面积,并绘出宗地图。
3、土地评估,估价人员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运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测算 出总地地价,由市土地局确认。
4、签订合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由土地使用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出让合 同,确认补交出让金数 额后,方可办理抵押。
5、注册登记,由市土地局注册抵押登记。
6、核发证书,核发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力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