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最高补助限额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30000元。
据悉今年,农民的参合资金由10元增加到2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由40元增加到80元后,我市对统筹补偿方案做了大幅度调整,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80元,补助比例由55%提高到65%;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00元,补助比例由40%提高到5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800元,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3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0元,补助比例为30%;扩大了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的补助范围,由原来的10种增加到14种;提高了补助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全市共有65.6万元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4%。目前,我市本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787.2万元(人均12元),新乡市财政对我市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524.5万元(人均8元)都已进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2008-4-09 08:27 来源:
大河新乡网 作者: 王星星 查看: 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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