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华网4月19日报道被法院一、二审皆认定为劫财杀死两名尼姑的被告人甘锦华在执行死刑之前大声喊冤,奇迹般地被叫停行刑。后该案发回重审。就在大家以为这件“刀下留人”案出现转机时,昨天,佛山中院再次判处甘锦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甘锦华听完判决后大呼冤枉,表示将上诉。
事件回放
两尼被杀控为凶手
导致甘锦华被捕甚至被判死刑的血案发生在三年多前。2004年10月17日,顺德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修行的林柳英,周华二被人杀死在庵堂里。同年11月12日,甘锦华因涉及一入室偷窃案被抓获,警方提取其血样并于次日做出DNA图谱,发现与尼姑被杀案中的男性犯罪嫌疑人的DNA图谱高度吻合,因此认为其具有作案嫌疑。2005年4月7日,检方指控称,2004年10月12日零时30分许,甘锦华窜到慈济精舍庵堂,翻窗入内欲盗窃财物。后惊醒了庵堂内的尼姑林柳英、周华二,甘锦华即用餐厅的木椅击打两人,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她们乱捅,致使两人当场死亡。随后,甘锦华从庵堂二楼的书桌和一楼的功德箱等内搜得人民币60余元后逃离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