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网首页

农民假冒生产价值60万元“三全”汤圆领刑罚

2008-4-23 08: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 侯玉庆   查看: 52次 >>进入辉县论坛
字号:        | 打印 |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岁的河南辉县农民马玉凡假冒“三全”驰名商标生产汤圆,4月22日,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1万元。辉县网H;g?/`Cz`}&`3q

    河南省郑州三全食品股份公司的“三全”商标是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生产的“三全”食品在全国享有盛誉。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马玉凡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于2006年11月底至2007年1月26日,租用河南省辉县峪河某食品厂的场地,擅自使用河南省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三全”商标生产汤圆。2007年1月26日,河南省技术监督局稽查队一举查处了马玉凡在辉县的生产窝点,查处“三全凌”黑芝麻汤圆3990箱,“三全凌”花生汤圆2760箱,经河南省新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602832元。

lG/gP8xPs    庭审中,马玉凡否认往市场销售过假冒“三全”商标生产的汤圆,公诉机关也无销往市场的证据,据此,法庭认定涉案的假冒汤圆均未流入市场。

:j4`7E7w@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T$y:r.pm


来给本文打个分吧. 已经有1人回应了. 我给打:0分.














评论

发布者: Guest | 时间:2008-4-25 13:38:39 删除

评 3 分

seccode

本月最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