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捅伤的城管黄志远在法庭上双眼紧盯着伤他的彭东升。时报记者黄立科 摄

信息时报4月24日报道 “走鬼”暴力抗法,将城管队员捅成八级伤残,这起去年发生的“走鬼“伤城管案昨日在荔湾区法院宣判。被告彭东升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向原告黄志远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45817.48元。
“走鬼”庭后鞠躬道歉
彭东升伤人后逃离广州,先后流窜到云南、西藏等地。警方经过多方监控,去年底在上海将他抓捕归案。案件于今年4月14日在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结束离庭后,黄志远和彭东升面对面走到了一起。这时彭东升做出了一个令在场人颇感意外的举动:他向黄志远深深鞠了一躬,并说道:“对不起,我伤害你完全没有必要,很后悔。我出来以后,会尽力给你赔偿。”黄志远听后神色平静,但没有直视彭东升,而是转向记者说:“我接受他的道歉。”
走鬼:出来后不做这种买卖
“逃亡那几个月里,我想过自首,但不敢面对劳改。心里一直很害怕。”彭东升说,逃出广州时他身上有两三千块,但一路上花得差不多,于是到上海后又干起了老本行:做“走鬼”卖炒板栗。他还说,流亡期间曾专门找网吧上网看新闻,了解事情的进展和黄志远的伤势。
彭东升做“走鬼”的经验很丰富,他说,“我喜欢做买卖,但将来出来后,一定不再做这样的买卖。”
让彭东升最为懊恼的是,当黄志远第一次来驱赶时他没有走,导致第二次冲突升级,酿成惨剧。但他最后不忘补充一句,“城管执法时要控制自己情绪。”
城管:执法态度比以前和缓
“我们平常对待‘走鬼’,都是规劝、驱赶为主,连没收东西的情况都很少。”黄志远向记者坦承,可能因为事发时是中秋节傍晚,所以“有些情绪”。他还记得一个细节:当第二次驱赶彭东升时,他看见彭的自行车篮里放了一把刀,但没留意他手里还拿着一把。“如果看到他手中的刀,我就不会贸然走过去了。”
左肺破裂、膈肌破裂、胸腔积血,这次重伤将影响黄志远一辈子。他说,现在跑步或做剧烈动作时,肺部还会有痛感。如今黄志远从华林中队调到了龙津中队,继续担任城管员。虽然还是要上街巡逻,但现在配备了巡逻车,并且至少两个人一起出动,工作时间也有所缩短。“自己的工作方法也有变化,对待‘走鬼’时态度会比以前缓和。”黄志远笑了笑说。
告诫同行 千万不要一时冲动
“相信你们的生活条件、个人经历都和我很像。以后如果和城管发生冲突,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后果严重的事来。其实这件事是完全可以避免,自己很不甘心,但既然做错了,也要接受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