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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生与14岁女友发生关系被判3年
2008-4-27 13:43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 网络 查看: 1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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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李某和程某都是吉林舒兰市七里乡人,2006年2月至2007年9月22日期间,二人以处对象为名多次发生性
关系
,后被女方父亲发现并报警。近日,法院以
强奸
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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