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观察·民声4月30日报道 既接受委托又参与买卖,这就像一个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很可笑的事情
两个年轻人10天内炒黄金获利2100多万,20几天后,该巨额资金被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并要求撤销二人在此期间的“非正常”黄金买卖交易。
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巨大,波及全球排名前三位的上市银行之一——中国工商银行,因而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
狂赚2100万生事端
一场期盼已久的春雨过后,泉城济南的天空被洗刷得分外洁净,宋荣贵紧锁的眉头也终于有了一些舒展:再过两天,酝酿达半年之久的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泺源支行”)的撤销权纠纷案就要开庭了。
“工行仗势豪夺,严重侵害了我们投资者的权益,我们感到气愤,但也很无奈。真不知道这次是什么结果,工行毕竟太强大了。”宋荣贵的忧虑一如既往。
2006年5月30日,毕业不久的宋荣贵、樊文达二人在看到工行炒黄金的相关宣传后,生发了极大的兴趣,二人用原始资金27000元,以宋荣贵的名字在工行泺源支行开立了个人账户黄金买卖账户,利用工行提供的个人账户黄金买卖系统,采用电话委托的方式进行黄金交易。开始的时候他们有赔有赚,自同年6月29日开始,二人输入远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当时报价为160元/克左右)的价格买入,并逐渐探底——当他们发现最低探到每克141元也能成交时,二人随即开始了即买即卖的反复操作。至同年7月8日,二人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
同年7月27日,工行泺源支行认定宋荣贵二人的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黄金买卖章程》(以下简称“《黄金买卖章程》”)的相关规定予以取消,并当即将其账户上的资金划归工行。同年8月3日,宋荣贵收到《关于取消个人账户黄金买卖委托交易的通知》时,账户资金已被工行划走。
不久后,工行泺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队报了案。不过据了解,公安部门有关人士翻阅了诸多法律条文,最后也没有找到宋荣贵违规的法律条款,因而没有立案。
案件重大迟迟不开庭
2007年6月28日,工行泺源支行将宋荣贵起诉至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要求撤销宋荣贵2006年6月29日至该年7月8日期间的非正常黄金买卖交易,但之后,却一直没有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消息传出。
同时,在业内,以及知情人士几乎一致认定“事件极具价值”的情况下,令人奇怪的是,济南市相关媒体对此案的关注和报道少得可怜。
案件开庭前夕,记者来到原告所在地,位于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的工行济南泺源支行。因该行行长吕爱琴“恰巧”去杭州开会,办公室主任杨卫东接待了记者,当记者提到采访事由,他面露诧异,“这个案子不是都过去了吗?”当了解到记者已知该案将要开庭后,杨卫东表示,“这个案子太敏感,我们泺源支行不是一级法人单位,没有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利。你们想要了解情况就去找分行。”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了“济南市政法委曾经出面协调这个案子”的说法,为证实其真伪,记者找到了济南市政法委宣传部门的孙德龙处长,他坦承听说过案子,但对于外界的说法不予认可。“我们只收到过工商银行以信访材料形式转来的希望公安机关立案的投诉,并没有协调过,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政法委才可能出面协调,而且协调必须有领导部门的批示并经过相关程序。”
本来可以在区法院审理的案子却被移到了中院,记者来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解释,但该法院负责宣传的祁云奎主任以开庭前不宜接受采访为由回绝了记者。
在随后对相关机构的采访中,很多人也都认为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但当记者要大家表达看法时,绝大多数人又都表示“不好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