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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饭店天花板隔层安家3个月被抓

2008-6-23 17:23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吴凌燕 陈婷 屠悦   查看: 8次 >>进入辉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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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一小偷将一家火锅店的天花板隔层当成了自己的家,电磁炉、被子、衣服等生活用品一样不缺,缺什么,就到天花板下的三家店中去“拿”。近日,该小偷以涉嫌盗窃罪被诉。 辉县网 o[6V b`#sOvjS

钱江晚报6月23日报道 电磁炉、被子、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一样不缺,还有各种啤酒和饮料,小偷俨然将嘉兴一家火锅店的天花板隔层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睡在上面,“家”中缺什么,就到天花板下的三家店中去“拿”,就这样一住就是三个多月,直到天花板下的三家店店主发觉不对劲,才联手将躲在天花板上的小偷揪了出来。犯罪嫌疑人金某近日被嘉兴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辉县网.{h5Cs,PW4~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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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金某来到嘉兴一家火锅店打工,他无意中发现,从火锅店包厢窗外的一个大灯箱中,可以爬到火锅店天花板的夹层中,夹层里的空间很大,有五六百平方米,而且和旁边的快餐店及面馆的顶层相通。一次,金某被怀疑偷窃了店中一名同事的工资,店老板将他辞退。没了工作,也就没了住处。这时,金某想起了那个天花板上的夹层,于是,金某就在天花板上安下了“家”。辉县网f"O Zy&qv@o x4c1C

2S8QJ*as%q+}此后,金某把下面几家店当成了“自己家”,吃、穿、用、零花钱都在这几家店里“拿”。因为“拿”得方便,金某几乎每天都要到下面去偷一点,以至于在案发后的讯问中,金某只能回答:“次数太多了,具体什么时间,偷了什么东西我也记不清楚了。”经检察机关最后认定,金某在上述三家店里共窃得价值6000余元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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