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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被依法刑事拘留

2008-9-19 08:21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郭金华   查看: 39次 >>进入辉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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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因三鹿问题奶粉事件被刑事拘留。 辉县网EC d2~/rf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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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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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9月17日报道经过公安机关连续多日对三鹿集团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的深入调查,依据《刑法》第144、150条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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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华,女,1942年生,河北正定人,中共党员。1966年8月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奶业工作至今,历任石家庄市牛奶厂副厂长、石家庄乳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正高级研究员。田文华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首届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她还是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第一批获得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职业经理人。同时担任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奶业协会理事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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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cJz JvZ+W《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辉县网_d ] i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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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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