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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石河城中村改造部分地段进行拆迁的公告

2008-10-07 10:54 来源: 网络 作者: 网络   查看: 326次 >>进入辉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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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城市环境,根据我市总体规划及东大街详细规划,市政府决定对东石河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辉县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准许辉县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拆迁,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意其《东石河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现将该地段相关拆迁事宜公告如下:辉县网:Q*V])~Xg d
  一、拆迁范围:规划确定的东石河城中村改造部分地段(详见规划部门标注的范围)。
I&F5FT7X7U?8{  二、拆迁人:辉县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Bu(@H`/A&l YKz$g  三、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5Y ?HdC _6Z  四、拆迁期限:一期自2008年8月16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1d}+U U%j  五、该范围的拆迁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辉县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东石河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c#e0o!C W  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一律按建筑面积计算。辉县网reR~&b&^P
  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后,继续进行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和安置。
xDdB2wl(b  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各项拆迁工作,对推诿扯皮,阻碍拆迁的,将视情节轻重程度,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辉县网-F|G9jd:In
  望各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相互配合,做好拆迁工作,对在拆迁工作中辱骂、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G6vn~      辉县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辉县网!W b%i%m%^4X
                                            2008年8月16日
辉县网p:C![ }.|.uJ/En,o#a7u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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